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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896Y/2021-0002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1-01-15
名称: 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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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浏览次数:-

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让交通运输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用好政务新媒体主动发布交通信息。及时发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展、公交专用道建设情况与公交线路变化、交通拥堵节点治理等市民关注的交通新闻信息。我局官方微博“畅行莞邑”发布各类微博17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394条,交通局官方网站发布政务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共359条,向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及新闻媒体报送各类信息稿件共计50余篇,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2.加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在网站上公开了市交通运输局和各有关下属单位的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含“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预决算截图.png

3.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1)完善网络平台建设。依托全省统一的“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以及我市的“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优化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流程,着重推进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及执法信息公开,完善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办事深度,“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上网办理率、网上办结率和到现场次数”等指标均已达标。将审批事项的办事内容、办理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对外公开,方便群众了解交通政务的内容、范围以及办理流程等,可随时下载相关表格并提交预审。

政务服务截图.png

2)及时调整和公布权责清单。我局按照权责清单变更情况,定期及时调整和在网上公布权责清单,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类别共496个。同时,推进办事指南更新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调整本部门服务窗口、业务系统、网上办事大厅涉及的内容,确保线上、线下同步更新、内容一致。简化证明材料,通过及时上传业务信息到全市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证明材料在各个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

4.加大执法宣传力度。

一是主动公开交通运输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通过公布《东莞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和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东莞市水务局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闭环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方便群众了解交通运输行业的最新政策法规。

二是加大执法信息公告力度。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相关执法公告信息17批,共涉及执法信息1336条,有效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执法宣传教育。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建议,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群众对交通执法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5.加强与市民互动。

加强市民意见征集力度,公开征集社会各界对《东莞市公交站场配建管理办法》《东莞市现存临水自用装卸作业点处置工作办法》《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占道施工管理指引》《东莞市绿色物流片区限行方案》《东莞市交通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积极处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9,涉及城市道路、港口码头、出租车、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等相关信息,均已按时回复申请人,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5

85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8

4

6662

行政强制

1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4131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是也存在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力度不够等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健全信息公开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科室)工作职责,增强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及时梳理并发布工作动态、群众出行和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创新载体,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推动新媒体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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