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我局对全市21家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进行了2018年度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考核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函(来函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等方式向我局反映申诉。
受理单位地址:东莞市东城立新交通大厦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科,邮编:523125;
受理电话:22002252、22002253,传真:2200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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