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对全市4家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进行了2019年度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考核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函(来函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反映申诉。
受理单位地址:东莞市东城立新交通大厦东莞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出租汽车部,邮编:523125;
受理电话:22002252、22002253,传真:22002250;
交通运输局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jtj.dg.gov.cn/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附件:东莞市2019年度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一览表.xlsx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