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工作,结合《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TG F90-2015)等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东莞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2月8日至3月11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后,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一)邮寄至东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金龙路16号东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邮编:523125,请在信封上注明“《东莞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来信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dgjtjzjz@dg.gov.cn。
三、其他
(一)反馈意见时,请备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反馈意见需结合征求意见的内容,与本文件无关的反馈意见,将视为无效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