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9年度农村水路油价直接补贴资金清算结果的通知》(粤交水函〔2020〕469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现将东莞市2019年农村水路渡运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发放明细予以公示。
一、补助对象
经核准,2019年1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按规定运营的农村水路渡船。
二、补助金额
2019年农村水路渡运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包括渡工劳务费用和直接油补金额两部分,合计46.4万元,具体包括:
(一)渡工劳务费用
2019年农村水路渡运渡工劳务费用为8.52万元,计算公式如下:单船补贴金额=运营系数×1.2万元/年,其中,运营系数为船舶实际运营天数与全年天数的占比。
(二)直接油补金额
2019年农村水路渡运直接油补金额为37.88万元,计算公式如下:单船补贴金额= 单船综合客位数/全省运营渡船综合客位总数×全省直接油补总额,其中,单船综合客位数= 运营系数×载客定额。
具体补助对象、补助金额详见附件。
附件:东莞市2019年度农村水路渡运行业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xlsx
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2日,如有疑问,请向市交通局、市财政局联系。市交通局联系人:何国尧,电话:22002176;市财政局联系人:陈锦玉,电话:2283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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