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省、市法治建设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我局工作的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交通事业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专题学习会、党组中心组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2020年8月14日,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提高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法治自觉,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1月20日,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破除各行政管理体制之间的藩篱,整合交通领域政策、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各方面职责,深化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确立了规划、建设、管理职能集中到交通运输局的大交通管理模式,加快建成适应“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价值追求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三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我局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督促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交通部门推动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二)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
一是依法制定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制定印发了《东莞市交通运输行业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等20余份政策文件,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疫情防控提供制度支撑。二是统筹推进依法防控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加强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全力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联合公安、卫健部门在我市63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和27个市际卡点、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要交通场所依法做好交通卫生检疫工作。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两站一场一码头、在建交通工程、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依法实施分区分级防控措施。全市累计投入交通联合防疫人员8.76万人次,检测体温1998.25万人次,检出发热并移送就医142人,检测车辆784.42万台次;累计消毒客车、公交车、出租汽车等789万辆次,所有汽车客运站每天消毒。做好境外返莞人员应急运输工作,累计发出1313个接送车次,共安全接转10526人次。成立粤港澳跨境货物运输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完成在运营莞籍跨境货物运输车辆ETC和GPS设备的安装工作,开展跨境货车接驳运输试点。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积极在公交、地铁、客船等各类交通工具和汽车客运站、公交站、公路服务区、渡口等公共交通场所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共张贴海报300余张,发放宣传单张5000余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动行业地方立法进程。《东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列入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牵头起草形成了草案征求意见稿,预计2021年颁布。参与《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东莞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和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公交站场配建管理办法》、《东莞市公交站场配建技术指引》、《东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城市道路路政)》等5份规范性文件,促进行业发展和规范管理。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在制定过程中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征询意见反馈及修改、局务会议集体讨论等步骤,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化。坚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要求做好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认真对照清理,无相关要清理项目。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0年,我局起草和制定的5份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有违反上位法、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情形。
(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决策。所有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班子会议讨论,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班子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2020年,我局共召开23次党组会议,真正落实重要事项集体决策领导贯彻规定。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按要求配备法律顾问3名,公职律师5名,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防范法律风险的措施,全年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以及重要民商事合同等进行法律把关提出法律意见46件。三是加强系统内部学法用法。组织开展年度全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达100%。举办法治专题培训讲座,邀请市第一人民法院行政庭李洪朝副庭长讲授《透过行政审判看行政执法程序》,通过行政诉讼案例剖析如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从源头化解和减少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等各类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全年共印发各类宣传单张6000份,海报700张,进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宣教培训活动5场次,受培训人员达420人次。
(五)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公布权责清单事项496项,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公布的职权、依据等开展管理服务,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职权依据变化及时对权责事项清单作出增加、变更或废止。二是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委托下放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给镇街,其中主项36项,子项66项,业务办理项189项,通过印发操作规程和指导文件、开展业务培训、建立业务交流群等方式对镇街进行指导。三是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创新。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一门一网式”业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市民服务中心及各镇街(园区)综合业务窗口,全部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广东政务服务网,努力实现全程网办、零跑动。探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现场办、网上办、现场办、就近办,进行“减证便民”改革,减少群众需提交的证明材料16种。四是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和指标。目前,我局283项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事项由135项增加到269项,压减时限从76%提升到93.88%,即办程度从48%提升到95.05%,实现零跑动。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印发了《东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和《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020年,我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规范率均为100%。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多次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对全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修订。对机构改革后我局新增的城市道路路政执法职责,及时制定出台《东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城市道路路政)》。监督各类行政处罚案件按照裁量标准作出处罚决定,防止处罚畸轻畸重、防止执法随意性。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制定2020年度交通执法评议考核方案,分片召开交通执法工作座谈会,检查督导各分局全年执法工作进展完成情况。12月底,组织集中开展了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对各执法单位案件质量、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执法队伍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四是切实加强公正监管。加强和规范“互联网+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2020年,线上线下跨部门联合抽查企业29家,线上线下本部门抽查企业56家。五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非现场执法在治理超限超载和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查处方面的应用,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促进公正公平严格执法。
(七)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依托全省统一的“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以及我市的“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优化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流程,着重推进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及执法信息公开,方便群众了解交通政务的内容、范围以及办理流程等。二是用好政务新媒体主动发布交通信息。2020年,我局官方微博“畅行莞邑”发布各类微博17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394条,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发布政务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共359条,向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及新闻媒体报送各类信息稿件共计50余篇,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加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在网站上公开了市交通运输局和各有关下属单位的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含“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四是积极处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9宗,涉及城市道路、港口码头、出租车、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等相关信息,均已按时回复申请人,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信访和监督机制建设。健全信访处理机制,增强信访排查处置能力,及时处理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政府热线、“阳光热线”“局长信箱”等渠道反映的意见,掌握并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共受理各类投诉案件4504件,按时办理回复率达100%。二是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畅通信用修复渠道,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信用修复工作,给企业重塑信用的机会。全年共开展信用修复工作283件。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应诉工作职责,依法履行诉讼中的答辩、举证、出庭等义务。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0宗、行政诉讼案件9宗。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法治队伍建设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还存在差距,服务改革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仍需提高,需要不断加强培训教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三是面对新形势发展及交通新业态不断出现,需及时调整思路,应对交通法治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灵活多样的法治培训教育,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定期汇报、监督考核等方式,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措施顺利实现。二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结果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类文件的审查机制;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二)推进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大对松山湖“证照分离”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做好后续监管责任,不断提升信息反馈率、办结率和办证率,积极推进无证照线索的跟踪核查和执法工作,确保依法监管、规范监管、有效监管,保障改革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二是积极创新监管手段。持续推进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三是继续做好下放事权业务的指导监督。根据简政强镇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功能区以及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报表上报等形式加强对功能区、镇街审批业务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坚持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交通执法行为。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梳理执法流程、裁量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将学习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体系,指导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正确适用行政处罚法。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通过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系统案件抽查、案卷评查、召开座谈会等工作,加大对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加快建设25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点,不断织密治超执法监控网络,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在我市交通执法领域的应用,实现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和行政执法流程全过程监控。
(四)加强宣传教育,构建交通法治文化
一是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制度;广泛开展普法志愿者活动,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智慧普法”建设。二是广泛开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车船、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地铁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移动电视屏等设施推送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为建设法治交通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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