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港航事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港航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述职述安情况的通报
各港航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国家、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办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部署要求,我中心结合我市港航行业实际,制定了《2020年度东莞市港航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述安工作方案》,推动2020年度港航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述职述安工作(以下简称“述职述安工作”)顺利开展。
2020年12月25日,我中心按照全覆盖、随机、透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5家港航企业和市港航协会代表的见证,在全市2020年1月1日前开业的78家港口企业、40家水运企业中,分别按照1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19家须开展现场述职述安的企业(13家港口企业和6家水运企业),并于2021年1月28日—29日、2月2日—3日、2月5日分批次组织开展了现场述职述安工作。经现场考核评分和评定等次,19家港航企业均评定为合格等次(企业的评审总分为100分,评分为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现场述职述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力地促使我市港航企业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加深了对自身须履行法定职责的认识,助推企业有效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取得了预期成效。总体来看,大部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此次述职述安工作高度重视,能对照述职述安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撰写述职述安报告,在现场评审环节上对自身履职情况能较好地进行表述,并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但同时亦发现部分企业的安全管理基础仍不够扎实,水平仍有待提高,具体表现在:个别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于“八个一”要求没有全面落实到位;个别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支出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个别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没有很好地结合自身实际,存在“两张皮”现象;个别企业的安全管理台账资料依旧散乱无序,部分隐患排查记录没有形成闭环管理等。
为此,各港航企业须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对照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和述职述安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确保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有效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附件:2020年度港航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述职述安的评定等次汇总表
东莞市港航事务中心
2021年2月19日
附件:
2020年度港航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
述职述安的评定等次汇总表
备注:企业排名顺序为述职时间的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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