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召开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柏安,市交通运输局三级调研员罗淑仪出席会议,局政策法规科、各执法科正副科长、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干部,各交通运输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执法股股长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0年执法评议考核情况,总结回顾了“十三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虎门、清溪、沙田、常平交通运输分局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吴柏安强调,“十四五”期间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综合交通、品质交通”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实现四个转变、构建四个体系”的工作重心,深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智慧执法模式创新,培塑先进执法文化,着力转变执法理念,着力提高执法效能,着力破解执法难题,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在创新机制、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五个方面下功夫,全力以赴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明确新思路,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将紧抓我市“十四五”交通发展思路和2021 年交通工作任务,牢固树立“综合交通、品质交通”发展理念,推动实现“四个转变”、构建“四个体系”,突出党建引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奋力开创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十四五”新局面。
在执法理念上,立足于服务综合交通发展,围绕构建综合交通治理体系,转变“重审批、轻监管”“以罚代管”观念,深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闭环。
在执法内涵上,实现从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全面履行道路运政、道路路政、港航水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监督和治理超限超载6大门类执法职责。
在执法机制上,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优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和协作机制,实现“审批、管理、执法、监督”各环节的高效协调运作。
在执法重心上,围绕破解综合交通监管难题,突出工程建设、“两客一危一重”“人、车、路、企、救”等重点领域监管,突出抓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全面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确立新目标,全力推进2021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着力构建综合行政执法新机制。建立完善10项工作制度机制,为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工作指引和制度保障,提升执法效能,形成系统规范、标准统一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顺畅高效、协同推进的长效执法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各项执法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运行。
持续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力度。针对工程监督执法、泥头车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执法领域等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道路运政、道路路政、港航水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监督和治理超限超载6大门类执法专项行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力争案件查处量、人均办案数、案件办结率均同比上升,各项执法工作指标排名全省前列。
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四基四化”水平。深入推进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为内容的“四基四化”建设。各分局要根据综合交通的职能转变,及时转变观念、找准定位、全面履职。分级分类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
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实现交通执法案件质量整体提升,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持续下降,投诉举报按时办理回复率达100%,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
会议印发了《2021年东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及配套的5个子方案,提出了今年执法工作的4项目标任务,列明了7个方面共29条工作措施,作为推进全年执法工作的指引以及年度评议考核的依据。要求各执法单位立足实际,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和实施时间表,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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