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两站一场一港口”旅客运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东莞市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1号)等规定,即日起,在我市乘坐道路客运、市内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的乘客必须落实“三个100%”:
1、100%体温检测
2、100%亮绿码出行
3、100%全程配戴口罩
同时,从即日起,旅客乘坐从东莞出发的跨省客车,还需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广州、佛山两市乘坐客车出发前往东莞的旅客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温馨提示:
1、请广大市民乘坐道路客运、市内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时,配合测温工作,主动出示个人“粤康码”和核酸检测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排队时请尽量与周围乘客保持1米距离。健康码红码、黄码的市民将不允许乘坐客运车辆、市内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2、提前打开“粤康码”(打开手机搜索微信小程序“粤省事”,授权验证手机信息获取“粤康码”),以减少等候时间。
3、对于老年人、儿童或其他不能熟练使用手机的乘客,可由他人按规定代为线上申报和生成“粤康码”,由同行人代为出示,也可以由家人提前截图或打印成纸质件携带备用。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