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开展2021年东莞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教育培训暨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21-09-09 17: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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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安全生产法》于9月1日正式施行,为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构建科学完善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9月9日下午,市交通运输局举办了为期半天的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教育培训暨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邀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行业专家吴毅洲教授授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柏安同志出席并作了培训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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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活动设有两个会场,其中,在市交通大厦主会场参加学习的,包括市交通运输局有关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局属各单位正副职领导,各交通运输分局分局长以及市交投集团、市港务集团分管领导;与此同时,在各交通运输分局设置分会场,各交通运输分局全体业务人员在分会场参加学习, 本次培训活动共约500人参加。

  吴毅洲教授的讲课内容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监管政策法规要求讲解及案例分析,通过播放行业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对相关政策和新《安全生产法》进行解读等方式,让大家深刻认识到重视部门监管职责,及时处理有关问题的重要性。二是阐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架构及部门安全责任界定,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按照“职责明确、权责一致、边界清晰”的要求,对本单位和内部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和履职行为进行明确和规范,并建议我局成立安全监管层级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层级职责。三是详细讲解并总结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制订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做好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检查企业加强应急管理等内容,让参训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职责要求。

  活动最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柏安对大家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各单位要以此次培训教育为契机,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和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剖析,领导干部要带头学,邀请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抓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三是各单位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落实行业部门、业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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