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重点货车全面体检、约谈、整治工作方案》(东道防专班〔2021〕3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道路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1年12月14日,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针对今年安全隐患突出企业和发生一宗以上致人伤亡事故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回头看”检查。
东莞市兴远物流有限公司前期因多次触发“两客一危”系统红色预警而被省市通报,东莞市致远物流有限公司今年发生了同等以上责任亡人事故,针对这两家企业,检查组重点检查了企业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发生事故后“三个必须”开展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两家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检查组对两家企业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贯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到企业每一名职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好自身职责;二是要加强企业安全一线人员特别是驾押人员、监控岗位人员履职能力,对违反规定触发预警的车辆及驾押人员要严格按照企业规定进行内部处理;三是对前期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举一反三进行排查整改,坚决不能出现重复问题;四是正值在岁末年初时期,安全管理不能有任何松懈,要时刻警惕,加强企业人员和车辆管控,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