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23-02-17 14: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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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权力法治监督,较好地完成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各项工作任务,为交通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工作

  (一)通过专题学习会、党组中心组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专题学习会、党组中心组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列入年度普法清单,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10月14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讲座,12月13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会,全面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定期听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把法治建设与交通运输工作同谋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落实省、市2022年依法治省、市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9月19日召开局务会议听取法治东莞考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推进相关事项,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优化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审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等制度机制,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化

  一是优化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事项目录,所有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局党组会议讨论。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制定并公布《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修订《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列为我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2年,我局共制定《东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安全生产及大气污染防治)》《东莞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和管理办法》《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东莞市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等4份规范性文件,均按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并在市政府公报发布,同步在门户网站公布相关文本和政策解读。三是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制定《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制度》,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四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按要求配备法律顾问2名,公职律师5名,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防范法律风险的措施,全年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以及重要民商事合同等进行法律把关提出法律意见94件。

  (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委托下放77项审批事权,减少16种群众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政务服务更加便民化

  一是推行部门权责清单工作。公布权责事项567项。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公布的职权、依据等开展管理服务,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职权依据变化及时对权责事项清单作出增加、变更或废止等动态调整。二是继续推进优化简政放权。将77项审批事权委托下放至全部镇街(园区)。同时,委托下放松山湖功能区27项审批事权,委托下放水乡委功能区31个审批事权,委托下放滨海湾新区45项审批事权。三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一门一网式”业务办理,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便民化工作,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行“减证便民”改革,减少群众需提交的证明材料16种。推行客货危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从业资格证“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网通报”,实现“零跑动”。全系统共受理申办件超过11万件,办结率100%,市场主体准入经营更加便捷高效。四是积极推行“一照通行”改革试点工作。在完成省试点事项“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许可”一照通行改革的基础上,推出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维修企业备案等事项,持续进行一照通行改革。五是切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我局责任分解表,明确任务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期限,确保方案执行落实到位。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 监管”,依法推进信用监管,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切实提升执法监督服务效能。

  (四)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在全省排名靠前

  一是创新党建引领执法机制。建立完善党建与执法业务深度融合工作机制,擦亮“交通执法讲堂”“交通执法党员先锋队”等党建品牌,全市组建42支党员先锋队着力攻坚执法急难险重任务,开展执法换装仪式暨第四期“交通执法讲堂”,搭建执法人员交流学习平台,树立队伍新形象。二是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记录仪配备和使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以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组织实施新修订的《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标准。大力推广说理式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并印发了《东莞市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在全省组织的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中,我市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总评排名靠前。三是强化执法协同监管机制。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落实跨镇执法、全市统一行动,开展“广深莞惠”四市道路运输市场联合整治行动,织密执法网络,形成强大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限超载、非法水路运输等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5707宗,有力维护了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四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制定并印发《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开展年度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共抽查分局330份卷宗进行案卷评查。建立执法重点督导制度、执法案件评查剖析制度、暗访督察制度,对各分局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监督指导,全年共开展33次暗访督察,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系统共申领换发统一国家行政执法证件237个。开展执法队伍轮训,举办了10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建立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编印了4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例选编》。联合市总工会举办了2022年东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业技能竞赛,营造全员学习练兵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年行政复议零纠错行政诉讼零败诉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增强民主监督实效。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依法履行诉讼中的答辩、举证、出庭等义务,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宗、行政诉讼案件 19宗,全年行政复议零纠错,行政诉讼零败诉。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以及“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推进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及执法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和完善服务事项目录。主动发布交通动态信息,利用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发布各类信息2666条。积极处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受理9宗。四是做好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健全信访处理机制,坚持每周进行矛盾隐患排查并形成台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10000多件,按时办结率为100%,没有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也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六)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被评为东莞市普法工作优秀单位

  我局在七五普法期间较好地完成各项普法工作任务,被评为2016-2020年东莞市普法工作优秀单位。2022年延续良好势头,继续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开创法治交通建设新局面。一是加强系统内部学法用法。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党组中心组组织学法3次。组织开展全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结合新出台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实行普法工作前移,坚持审批服务、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围绕疫情防控、“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点任务和重要时间节点在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0余次。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数量与管理对象的数量、执法任务量不匹配。二是法治宣传力度还需加大,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的能力还有待提升,还不善于从末端执法工作中发现和总结前端治理中的问题。三是对简政强镇下放事权行政监督还需加强。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内容,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到交通运输的实际工作中,全面准确把握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的不足,深入分析原因,总结、提炼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经验,补短板、强弱项,夯实基础。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最大限度地简化办理程序,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积极创新监管手段,不断提升信息反馈率、办结率和办证率,积极推进无证照线索的跟踪核查和执法工作,确保依法监管、规范监管、有效监管。继续巩固“证照分离”改革成效,分类落实好涉企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等相关改革措施,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构建一体化综合执法体系为统领,以执法为民、服务发展为根本导向,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四)持续完善普法工作机制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执法领域,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争取广大群众对交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行普法工作前移,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交通规划、建设、养护、运营、管理、执法、和安全生产各环节。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以案释法,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交通运输行业文化融合发展。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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