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23-04-06 16: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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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业经局务会、局党组会集体讨论通过,现予发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承办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保留影像资料。


  附件: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科室(单位)

1

制定《东莞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

局建设管理科

2

制定《东莞市老旧码头申办港口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局港航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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