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鸣航海运有限公司申请终止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及《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其编号为粤服XK0205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8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