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加强行业乱象整治,保障行业安全有序,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紧紧围绕水路运输协同治理与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持续强化水路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港口、航道、水路运输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65人次,开展执法车船水路巡查1116次,共查处违法案件22宗。
一、创新航道保护范围协作机制,筑牢依法治理基础
针对临河设施监管,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托部门协作机制,在检查发现临河设施后,及时向航道部门发送《协办事项告知表》,由航道部门精准确认设施是否位于航道保护范围。该机制为航道执法工作提供了关键依据,有效提升了航道监管的规范性和执法准确性,切实维护了航道通航安全。

二、推进临水装卸作业点治理,规范装卸作业秩序
加强港区巡查,严厉打击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未经航道部门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在港区内查处违法案件16宗。同时,将临水装卸作业点在实践中好的做法和管理要求纳入正在立法的《东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以地方规章的形式进行固化提升。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谎报瞒报案件查处,全链条打击违法行为
根据海事、海关部门通报的线索,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围绕谎报、瞒报危险化学品行为,深入厘清运输各环节法律关系,全面调查码头、承运人、托运人等相关涉事主体。已依法查处“港口作业委托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案2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案1宗,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全链条精准打击。

四、开展多部门联合巡航整治,提升水域综合执法效能
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联合东莞海事局、省珠江东航道事务中心东莞航道所,先后组织5个镇街的住建、水务等部门,开展联合巡航和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合执法资源、共享监管信息,有效排查和处置各类水路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水上交通秩序,增强区域水域管理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