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东莞市麻涌汇诚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张文锋))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24-04-01 16:09:38
  • 【打印】
  • 分享到:


东莞市麻涌汇诚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张文锋):

你(单位)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催告书号:粤东交催〔2024〕00129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催告书内容如下:

一、因你(单位)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本机关于2023年08月03日作出了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粤东交罚〔2023〕03876号。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5000.00元和加处罚款5000.00元,合计10000.00元缴至指定银行,账号直缴国库。

三、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04月01日





相关稿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网站地图隐私条约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