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区通途运输车队(经营者:关宏):
你(单位)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违通〔2025〕0081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2024年11月15日20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厚街镇广深高速厚街服务区(南行)对黑BD7517重型半挂牵引车吉E1711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进行检查,发现建华区通途运输车队(经营者:关宏)涉嫌使用该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经执法人员对车辆外廓尺寸测量,该车的总体外廓尺寸是:长23米,宽4.9米,高4.2米。黑BD7517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主是建华区通途运输车队,司机夏士航表示该车次货物于2024年11月09日09时在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装载,出场前没有过磅,公司提供的《自提、送货交付产品清单》显示单件货物重量为62000kg,货物是轧钢机牌坊,该趟运输车货总重为93600kg,该车次货物于2024年11月11日23时左右,从陕西渭南北收费站ETC通道上高速,经过河南、湖北、湖南等省份驶入广东,直至驶入东莞市厚街服务区被查获,中途未下高速。根据司机提供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号:A1300002024110789041),发现该趟运输的实际通行路线、时间、质量、尺寸与许可的内容不一致,超限44600kg,超限率为91%。执法人员发出并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以上有现场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勘验笔录、驾驶员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及运输证复印件、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二、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超限44吨至45吨以下,超限率在70%以上的,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改正违法行为,并拟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元)的处罚决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03月31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