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威信分公司:
你(单位)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有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违通〔2026〕0141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2026年02月09日16时,我单位执法人员联合厚街交管大队在东莞市厚街镇广深高速广州入口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司机宋思富驾驶的云C34329大型普通客车实施执法检查,经检查,该车所持省际班车线路标志牌核定线路为威信-龙岗,无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现场车上共搭载乘客47人。经对司机及乘客进行询问调查得知,该车次由深圳龙岗发班,目的地是云南威信,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威信分公司使用云C34329大型普通客车在东莞市厚街镇湖景大道路边未经安检搭载1名前往云南威信的乘客,约定车费400元尚未支付,收益归公司所有。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公司使用云C34329大型普通客车涉嫌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行为,以上有现场笔录、司机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线路标志牌照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二、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拟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处罚决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03月16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