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2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公开的咨询电话无效或无人接听,接听但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或单位提供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11.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0769-22830332(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东莞市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批协调科
邮 编:523099
电子邮箱:szsj@dg.gov.cn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管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22年市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
一是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情况。按照“电子证照”有关工作要求,已不需要办理补办纸质证照,取消了“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补办”、“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补办”、“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补办”3个事项。二是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情况。按照市里简政放权的统一部署,我局委托下放松山湖功能区行政许可事项主项5项、子项12项、业务办理项24项;委托下放水乡功能区行政许可事项主项6项、子项15项、业务办理项27项;委托下放滨海湾新区行政许可事项主项10项、子项25项、业务办理项54项;委托下放各镇街(园区)行政许可事项主项15项、子项43项、业务办理项119项。政务服务事项委托下放后,我局通过印发下放事项操作规程、印发指导文件、培训、建立业务交流群等方式对镇街进行指导。
2. 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
为实现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名称、子项拆分、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及表单内容要素统一标准,按照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的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量化、细化前置条件、办理流程、办事材料、办事情形等,做到最小颗粒度。我局事项已在省政务服务网梳理完毕并公布,并依托市一体化平台,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批、在线通知的标准化运行模式。目前,全市交通系统各政务服务部门使用统一标准审批,各项事项标准要素及时动态更新,办理时限和申请材料压减工作按时完成。
3.2022年市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
我局按照市政数局《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函》的有关要求,我局业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了中介服务清单,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坚决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配合市做好中介服务超市建设以及中介公司进驻工作。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4.事项办理情况。
2022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268项,可网办事项268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其中全流程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242项,占比90.30%;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但未实现全流程进驻的事项9项,占比3.57%,主要原因是该9项行政许可业务是通过省垂系统全网办,申请人直接通过省政务服务网跳转省垂系统网上提交申请。
5.事项办结情况。
2022年,我局行政许可业务申请量约98727宗,其中受理量96797宗、不受理量1930宗;行政许可事项办结量96797宗,其中审批同意量95352宗、审批不同意量1445宗、转报办结量0宗,办结率达 100%。
6. 公开公示情况。
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条件、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予以公开,可随时下载相关表格并提交预审,方便群众办事。并及时对有关调整的事项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布。审批结果及时通过“双公示”平台、执法平台进行公示。同时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实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公布。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7.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
为落实做好交通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切实堵塞监管漏洞,我局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我局责任分解表,明确任务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期限,确保方案执行落实到位。2022年,我局共制定《东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安全生产及大气污染防治)》《东莞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和管理办法》《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东莞市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等4份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业治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8.开展监管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道路运输、港口、航道、水路运输、道路路政和交通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依法查处交通运输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全市立案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案件5707宗,办结案件3979宗,罚款金额约1607.68万元。一是重点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全市共立案查处非法营运汽车案件231宗,其中非法营运大客车案件25宗,非法营运小轿车(包括非法营运网约车)案件82宗,非法营运货车案件33宗,非法营运危运案件91宗。二是保护路产路权,严查涉路违法。一方面,将固定治超检测站与治超流动巡查路段相结合,大力整治超限超载,维护全市公路安全畅通,共依法查处路政案件158宗。另一方面,加强治超源头监管,共检查货运源头单位3170次,查处货运源头单位及工作人员共281宗。三是扎实开展港航执法,打击水路违法。加强对水路运输市场的执法检查,加大对港口码头和各类运输船舶的检查力度,依法严查各类水路违法行为,共依法查处港航、水运案件27宗。
9.创新监管方式情况。
一是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加强抽查结果运用,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市双随机联席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主管的行业和领域,制定了我局牵头的东莞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联合执法、东莞市道路货运物流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和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检查3项联合抽查计划。此外,我局参与其他单位抽查任务8项,落实做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联合了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督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共抽查了238家企业,发现问题98家,均已责令改正。
二是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开展监管事项梳理工作。目前,我局已认领监管事项97项,梳理检查实施清单112项。我局依托梳理出来的监管事项和检查实施清单,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监管数据。
三是加强科技执法监管。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加强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通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抽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提供服务车辆信息,严厉查处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无证车辆和无证驾驶员的违法行为。通过非现场执法手段,全年共立案查处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无证车辆和无证驾驶员1030宗。加强普通公路治理超限非现场执法。积极推进治超监测点建设,2022年全市已建成4个普通公路治超监测点,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加快推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开展,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建成25个共201车道的非现场执法治超监测点,利用普通公路的非现场执法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对通行普通公路的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抓拍、称重,对涉嫌违法超限、超载的当事人发出告知函,督促其到指定地点配合调查取证,提高执法效率,严厉打击普通公路违法超限超载的行为,健全我市公路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工作,保障我市普通公路完好、安全。全年通过治超非现场执法立案查处超限超载案件1005宗,办结947宗。
(四)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0.提高服务质量情况。
一是加强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建设。明确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受理回复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等方面的要求。明确审批业务人员分工和职责,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业务审批能力,对申请材料欠缺实行一次性告知。加强对行政许可各审批环节监督监控,能及时发现办理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明确做好审批和监管的协调机制,创新监管、文明执法。明确做好市镇事权划分,做好对各镇街(园区)的培训指导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我局政务服务事项便民化工作。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三是持续开展道路运输证件推行电子证照工作。我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全面推行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证件。申请人可以自行关联、下载、打印电子证照。四是推行客货危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从业资格证“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网通报”。持有或申领广东省内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全程网上办理从业资格证申领、换发、补发、变更、注销、诚信考核6大类业务。
11.优化办理流程情况。
优化办理流程,对于即来即办的简易审批事项,授权入驻政务中心人员全权处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12.精简办事材料情况。
通过使用电子证照、承诺制、数据共享等方式,减少了群众原来需要提交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无犯罪记录的证明、遗失声明等16种证明材料,改为我局办理人员主动核查,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13.缩短办事时限情况。
我局268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承诺时限低于法定时限的有268项,占比100%。审批时限压减50%以上的事项有268项,占比100%。
二、取得成效
14.实施效果。
通过全程网上受理、不见面审批、发送短信通知办理结果、发放电子证件等措施,适应了“互联网+”的模式,极大提高办事效率,将群众在以往现场办理业务的排队受理、等候办理的时间大幅度缩减。
15.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申请人对我局行政许可业务办理工作评价满意较好,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投诉举报事项均能按时处理。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业务监管问题。随着下放事权范围进一步扩大,要实现对33个镇街(园区)分局实施全覆盖监督的难度也在增大。
(二)信息化建设不足的问题。目前,我局审批信息化建设严重不足,交通建设业务没有信息化系统,网约车业务平台老旧,不利于优化政务服务。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一)继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根据市确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最大限度地简化办理程序,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按省、市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完善相应办事指南,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确保行政审批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继续做好下放审批事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简政强镇的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功能区以及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部门,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报表上报等形式加强对功能区、镇街审批业务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政务服务。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机制、强化政务服务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实现窗口建设进一步规范,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的目标。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工作,用优质的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完成对权责清单的及时调整公布工作。权责清单是我局实施行政许可、执法和服务的基准信息,我局将严格按照市级权责清单公布的职权、依据等开展对外的管理服务。并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职权依据变化,对涉及的权责清单事项作出相应的增加、变更、废止等调整。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