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23-04-17 16: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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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条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局拟对因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被扣押且逾期不领取的车辆进行清理。请车牌号码为粤B 758M7等46台机动车所有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车辆相关证件到我局领取车辆并接受处理。三个月后仍不领取的,我局将依法对上述车辆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拟处置车辆车牌明细(樟木头).xlsx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地社区政通路3号

  联系电话:0769-87193818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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