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23-08-30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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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公路行车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东莞市清溪镇即将实施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依法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查处。非现场监测点将自动抓拍违法行为,保存违法证据,并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对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进行查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3年9月30日零时零分起

  二、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清溪镇与塘厦镇交界路段(X231线K14+200,双向4车道)

  三、实施单位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四、处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东莞市清溪镇广场路52号(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清溪分局),联系电话:0769-87730052。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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