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84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现将东莞市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部分)发放明细表予以公示。
一、补助对象
经核准,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按规定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
二、补贴金额及标准
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部分)的金额为2331.7165万元,根据标台*里程计算补贴标准。经审计,我市标台*里程总数为354542059.27,每标台*里程的补贴标准为0.0657元。
具体补助对象、补助金额详见附件。
附件:东莞市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部分)发放明细表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如有疑问,请与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联系。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何国尧,电话:22002176;市财政局联系人:崔昕,电话:22831199。
附件:东莞市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部分)发放明细表.xls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