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上午,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在7楼值班室组织开展2024年三防培训及台风防御桌面推演活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三防工作的同志,以及局值班室全体人员参加培训和推演活动。
本次三防培训分析了近年来国内外经典灾害案例,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全面总结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验,切实提高有关单位三防工作同志防灾减灾知识储备,提升我市交通运输行业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细抓实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为东莞市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防线。
本次推演活动,以模拟超强台风即将在珠江口沿海地区登陆为背景,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东莞市交通运输行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结合了台风、强降雨、“五停”防御工作指引,强降雨灾害预警“叫应”工作机制,三防值班管理等制度,按照防台风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响应的顺序,采取“以上带下、本级联动,本级组织、自推自演,分段实施、穿插重点”的方法,通过情景设置、主持解释、桌面推演、复盘点评等方式,重点推演了台风预警行动、防台风应急响应、防台风安全检查、三防联合值守、信息报送及灾情报告、防台风“五停”实施等重点环节。通过桌面推演检验了市交通运输局各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在指挥协调、信息传达、预案操作、职责定位、应急处置这些环节中的应对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各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的协同组织指挥能力、应急抢险处置能力,实现了练指挥、练协同、练程序的目的。
2024年汛期即将来临,在此提醒大家提前做好防御应对!
东莞市交通运输行业强降雨、台风主要防御措施:
一是道路管养单位要加强高边坡路段、道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易积水路段、危旧桥梁、隧道等雨前、雨中、雨后巡查。及时对影响行车行人安全、受损的道路桥梁隧道进行养护维修,对交通指示牌、广告牌、护栏、隔音屏等道路附属设施采取加固或者拆除措施,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道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要采取加固措施,加强工棚、简易建筑物、脚手架、井架等设施和塔吊、龙门吊、升降机等机械以及电器设备、电气线路等的安全防护。完善高边坡、临水临河等施工作业安全措施,防止滑坡、风暴潮、洪涝等次生灾害发生。适时停止高空、深基坑等作业,视情临时关停工地,撤离危险区域的施工人员,降低极端气候对施工作业的影响。
三是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运输车辆运营管理,对运营线路进行安全评估,提醒驾驶员雨天路滑注意行驶安全,对受极端天气影响的营运车辆要提前采取紧急避险或停运措施,确保运营安全。客运站要根据天气状况,合理调度车辆和班次,出现极端恶劣天气影响车辆安全运行的,坚决不予出站放行,坚决暂停运行并告知旅客,做好解释工作。维修企业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保证设施、设备用电安全。驾培企业严禁在强风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下进行实操培训,处于斜坡、高压电缆、水域附近的驾培训练场地要做好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管控。
四是港口码头落实大型机械防抗风紧固措施,加强危险品码头、集装箱堆场、输送管线、作业机械设备、危险品储罐、码头给排水系统、码头用电设备线路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渡口管理人和经营人视情将渡船转移或撤离到安全区域并系固,留足安全值班人员,确保渡船停靠安全。水运企业、客运码头、渡口及时提醒船员注意航行安全,加强瞭望,严禁在恶劣天气下航行,要对运营线路进行安全评估,视情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或停运措施。
五是单位内部物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向本单位在职人员做好极端灾害天气防御提示,安排人员提前对本单位物业范围所有雨水井、排水沟、地漏口、树木、用电设施和构建物等进行检查,及时清除杂物、污泥和落叶,提醒所属在职人员及时关闭窗户,撤回阳台、窗台、露台、屋顶上的悬挂物、摆放物(如绿植)等物品,发现临时建筑物、墙体立面有松动、脱落等异常情况的,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东莞市交通运输行业“五停”措施:
一是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暴潮巨浪高危区人员、户外施工作业人员等百分之百转移到安全地带。高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到安全场所躲避。
二是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道路水运工程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及其他户外工作人员停止作业,到安全场所躲避;船舶有序进入防台水域,渡口渡船、客轮水巴采取停止航行措施;相关水上运输企业应及时采取停运措施和发布相关公告。
三是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小流域洪水高危区、山区地质灾害高危区的人员百分之百转移到安全地带;危险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适时停产;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及程度,公交、客运、货运等道路运输企业做好班线调整及临时停运工作,适时停驶沿山、沿河及途经低洼、受灾路段的班线。
四是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公交、客运、货运等道路运输企业全面停止车辆运营,各客运站停止发班,做好旅客安抚解释工作,并为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生活用品;按规定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落实高速公路交通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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