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对全市36家道路客运企业2023年度诚信评价进行了考核,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考核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函(来函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等方式向我单位或登录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信息网反映申诉。
受理单位地址:东莞市东城立新交通大厦三楼道路客运部,邮编:523125。
受理电话:22002225。
省运政诚信网址:http://dlyscx.gdcd.gov.cn。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附件:2023年度全市客运企业诚信评价考核初评结果一览表.xls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0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