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通告

  • 发布机构:本站
  • 发布日期:2024-08-16 17:33:52
  • 【打印】
  •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证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我局核发的,符合注销条件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见附件)。注销车辆已不具备合法营运资质。

  特此通告。


  附件:已注销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清单.xlsx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4日





相关稿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网站地图隐私条约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