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业经局务会、局党组会集体讨论通过,现予发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承办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落决策启动(决策调研报告或者编制说明)、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同时征求本单位法律顾问单位和公职律师意见)及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保留影像资料。
附件: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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