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道路客运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对道路客运市场运行情况进行持续监测。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第十八条规定,现将2024年下半年我市客运运力投放、客运线路布局、主要客流流向和流量等情况(见附件)予以通告。
附件:(2024年7-12月)东莞市道路客运行业市场运行监测指标统计表、东莞市道路客运行业客流地区分布指标统计表、东莞市汽车客运站运行监测指标统计表.xlsx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25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