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申请终止一类客运班线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已于2025年9月8日依法注销其一类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特此通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9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