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通告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25-12-30 09: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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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证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我局核发的符合注销条件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见附件)。注销车辆已不具备合法营运资质。

  特此通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已注销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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