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东莞市龙通货柜码头有限公司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其编号为(粤莞)港经证(0001)号的《港口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4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