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海辉物流有限公司不再经营位于麻涌镇东太村的码头,现向我局申请注销《港口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及《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同意注销该公司编号为(粤莞)港经证(0111)号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即日起,东莞市海辉物流有限公司不得从事港口经营活动。
特此通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4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