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今天颁布了《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并于即日起正式实施。在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我市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条件、车辆条件、驾驶员条件等主要内容加以细化,制定符合我市出租汽车发展实际的管理模式。
《实施细则》包括总则、网约车经营者、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经营服务规范、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四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经营者、车辆、驾驶员的许可条件,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行政监督管理等。
按照《实施细则》,自5月4日起,东莞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正式受理东莞网约车经营服务相关许可事项的申请。市民和企业可自行登录“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约车平台”(http://ygjyw.dg.gov.cn/web/index.html)或通过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j.dg.gov.cn/)链接登录,网上申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申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需预先上传个人资料,通过交通、公安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会收到约考信息,申请人携带纸质资料到现场审核约考(市交通职业培训学校),并在约定时间到考场考试。个人只能为本人名下车辆申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运输证前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办运输证,需预先上传车辆资料,通过条件审核并安装相应设备装置、到交警部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办理相关保险后,由交通部门发放运输证。企业申报运输证流程与个人基本一致。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办事指南、资料标准、申办流程等可在“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约车平台”上(http://ygjyw.dg.gov.cn/web/index.html)查阅了解。
附件:1.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doc
2.解读文件.doc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