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港航事务中心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19-04-07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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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有关港口和水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并具体组织实施全市港口和水路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参与编制港口和水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协助开展港口岸线、水域、陆域、锚地的管理和监督。参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协助港口工程项目和港区范围内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协助划定港界、制定港章。

(三)承担港口及服务业、外轮理货、引航和通讯调度的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港口经营资质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港区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仓储作业监管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船舶运力额度管理和航线管理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水路重点物资、军事、防洪抢险等紧急客货运输,做好港口集疏运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承担港航行业安全管理、港航反走私和港口设施安保工作。负责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港口收费的监督指导的事务性工作。

(八)负责收集、统计、发布港航信息。指导、推广行业科技进步和节能减排。组织港航从业人员培训。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九)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69-220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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