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交通运输行业产业政策、投融资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道路、水路、港口和交通运输枢纽(站场)等的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和有关计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公路服务区等配套设施)前期工作、后期评价,负责有关规划、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审核、上报,负责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布局规划及审查审核。承担道路、水路和港口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统筹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及相关课题研究管理。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提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协调综合交通发展重大事项。负责区域交通一体化统筹推进。协调民航、铁路涉及地方的规划编制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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