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含公路服务区等配套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行业和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工作。会同省市有关部门制订交通基建行业标准、规范、定额。负责交通建设项目(含公路服务区等配套设施)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和上报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交通建设项目概算、预算、决算。会同省市有关部门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统筹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协调民航涉及地方的建设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69-22002151。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