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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沈为军)
发布日期:2022-11-15 08:34:23 来源:本站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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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为军:

你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催告书号:粤东交催〔2022〕0080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催告书内容如下:

一、因你货运源头单位的装载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装载、计重、开票,放行未经称重或者超限超载的车辆的,本机关于2022年06月15日作出了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粤东交罚〔2022〕02421号。你逾期未履行义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缴至指定银行,账号直缴国库。

三、你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四、你可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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