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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邝文飞)
发布日期:2022-11-30 10:10:44 来源:本站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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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文飞:

你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催告书号:粤东交催〔2022〕0081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催告书内容如下:

一、因你(单位)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本机关于2022年09月05日作出了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粤东交罚〔2022〕03797号。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30000.00元和加处罚款30000.00元,合计60000.00元。,缴至指定银行,账号直缴国库。

三、你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四、你可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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