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胡水生)
胡水生:
你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催告书号:粤东交催〔2023〕0002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催告书内容如下:
一、因你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本机关于2022年05月25日作出了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粤东交罚〔2022〕02136号。你逾期未履行义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伍仟元(5000元)和加处罚款伍仟元(5000元),合计壹万元(10000元)。缴至指定银行,账号直缴国库。
三、你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你可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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