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送达公告 > 催告书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迅通汽运有限公司:《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5 14:51:14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分享到: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迅通汽运有限公司:

你(单位)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催告书号:粤东交催〔2024〕0073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催告书内容如下:

一、因你(单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本机关于2024年02月29日作出了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罚款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粤东交罚〔2024〕00820号。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和加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缴至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指定银行,账号东莞市财政局代收费专户。

三、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5日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网站地图隐私条约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