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宇新运输有限公司:《告知函》送达公告
杭州宇新运输有限公司:
你(单位)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告知函》,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告知函》,告知函号:粤东交执告函(2024)4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告知函内容如下:
根据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称重检测,你(单位)所有(使用)的牌号为浙A33D93车辆于2025年3月14日在东莞市行驶至凤岗镇金凤凰大桥(G2202567km+900m)。经检测,该车辆车货总重为50.787吨,轴数是6轴,超限1.787吨,涉嫌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请于收到告知函15日内到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莞市东城立新交通大厦)配合接受调查,逾期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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