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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源安运输有限公司:《告知函》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4 10:02:04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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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源安运输有限公司

你(单位)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告知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有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告知函》,告知函号:粤东交执告函〔2025〕00195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告知函内容如下:

根据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称重检测,你(单位)所有(使用)的牌号为粤AHN915车辆于2025年09月29日在东莞市行驶至东莞市万江街道环城西路莞穗立交前K2556+850(往万江方向)。经检测,该车辆车货总重为26.604吨,轴数是2轴,超限8.604吨,涉嫌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请于收到告知函15日内到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莞市东城立新交通大厦)配合接受调查,逾期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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