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安徽秋霞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安徽秋霞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你(单位)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交通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书号:粤东交违通[2021]07519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通知书内容如下:
一、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于2021年11月18日10时30分在大汾北水道水乡大道桥上游约1公里处水域涉嫌未经航道部门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行为,以上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二、以上事实违反了《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八、九级航道上,未经航道部门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限期未改正的,违法行为情节一般,依据《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拟给予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拆除设施并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的处罚决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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