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黄永坚)
黄永坚:
你(单位)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违通〔2022〕0091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于2021年08月30日在东莞市凤岗镇南三路广源物流城(B6-124)江苏安广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放行超限超载的粤BAB196重型普通货车的行为,以上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证,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货运源头单位的装载工作人员(单位负责人黄永坚)不按照规定装载,放行超限超载的车辆(粤BAB196重型普通货车),违法行为情节一般,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02月28日


网站地图|
隐私条约|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