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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祁东县天勤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07-29 09:13:02 来源:本站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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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天勤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交通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违通〔2022〕0250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使用粤SP5083重型自卸货车于2022年04月28日在东莞市石马河樟木头镇管网及干流防洪等综合整治工程1标办公室涉嫌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的行为,以上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二、以上事实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你单位作为货运源头单位为粤SP5083重型自卸货车超标准装载、配载,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每辆次对货运源头单位处2万元罚款,本机关拟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处罚决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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