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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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深圳市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08-31 14:54:56 来源:本站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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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违通[2022]0332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于2022年07月29日15时55分在东莞市厚街镇创业路桥头路段涉嫌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粤BCC48挂重型特殊结构半挂车参加货物运输的行为,以上有现场笔录、司机询问笔录、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二、以上事实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违法行为情节一般,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处罚决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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