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黔西南州博顿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黔西南州博顿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你(单位)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违通〔2023〕0046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使用贵ET2665大型普通客车于2023年01月15日13时05分在东莞市南城街道石鼓高速路口春运点涉嫌包车客运经营者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的行为,以上有现场笔录、司机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你(单位)使用大型普通客车包车客运经营者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一年被第一次查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处罚决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02月15日


网站地图|
隐私条约|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