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送达公告 > 通知书
公告送达(深圳市越景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1-31 14:23:09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分享到:


深圳市越景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违通〔2024〕0011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使用粤BLK646重型半挂牵引车于2023年12月22日16时30分在深外环高速竹尾田站路段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以上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查询结果截图、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二、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你(单位)使用重型半挂牵引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在广东省范围内一年内被第二次查处,违法行为情节较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处罚决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01月31日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网站地图隐私条约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