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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甘望)
发布日期:2024-01-31 14:23:09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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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望:

你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违通〔2024〕0012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使用粤SDV5611小型轿车于2023年12月24日10时20分在东莞市沙田镇广龙高速沙田东出口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以上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二、以上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序号:257(1)),甘望使用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被第一次查处且未造成严重后果,违法行为情节一般,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拟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处罚决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你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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