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泰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总站:
你(单位)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违通〔2024〕0067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黄毅使用桂B21920大型普通客车于2024年02月04日18时40分在东莞市长安镇太安路汽车北站旁被我单位执法人员梁淦均、彭军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在该处上了3名乘客,目的地是广西柳州,车费每人180元。桂B21920大型普通客车持柳州至深圳省际临时班车标志牌,中途停靠站点是宝安汽车站、沙井中心汽车客运站、东莞长安汽车站、东莞南城汽车站。广西柳州泰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总站有涉嫌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违法行为,以上有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现场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视频资料、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省际临时班车标志牌等证据为证。
二、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你(单位)使用大型普通客车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一年内第三次被查处,违法行为情节较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处罚决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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