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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交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5 09:25:16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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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交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你(单位)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违通〔2025〕0273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2025年07月25日09时5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厚街镇广深高速南行出口依法对由司机姚洪驾驶的车辆桂KB0340大型普通客车实施执法检查,检查时,车上共有乘客25人,司机出示了车辆道路运输证及省际班车线路标志牌(北流-深圳布吉,起点地客运站点为北流市城南汽车客运站,讫点地客运站点为布吉汽车站,中途无停靠地客运站点),经对司机及乘客询问得知,该车次是由深圳布吉发班至广西北流,其中有3名乘客在东莞厚街镇广深高速深圳入口未经安检上车,目的地是广西北流,车票为每人120元,均未支付。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使用桂KB0340大型普通客车涉嫌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行为,以上有现场笔录、司机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省际班车线路标志牌、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二、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一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违法行为情节较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拟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处罚决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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